摘 要:按照国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要求,在全面分析人民胜利渠灌区的工程、管理及水价现状的基础上,结合灌区量水设施运行状况与现行的水价政策,根据人民胜利渠灌区的生产实际,提出了以改善灌区取水条件、统管灌区内水资源、完善各级渠系为基础,以节约水用为目标,以水量计量为核心,依靠自动监测和调控等科技手段,支撑灌区水资源的实时调配,降低基层管理负担,稳定的灌区终端水价,全面提高灌区用水管理水平,推动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探索大型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之路。
引言
2017年中央1号文件也明确指出,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和节水激励机制。通过“花钱买机制”等方式,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同步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调动各方推进改革的积极性。
根据国家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精神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南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河南省人民胜利渠灌区的生产实际,对人民胜利渠灌区水价的综合改革进行探讨,以期推动该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步伐,同时为类似灌区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供参考。
1 灌区现状
1.1 灌区概况
人民胜利渠灌区位于黄河下游,引水口设在黄河北岸武涉县境内。南起黄河,北至卫河,灌溉范围涉及武陟、修武、新乡、获嘉、原阳、延津及卫辉市、新乡市郊区等8个县(市),控制总土地面积1 486.84 km2,其中耕地面积9.92万hm2。设计灌溉面积9.92万hm2,目前灌区实际灌溉面积7.89万hm2。
1.2 灌区工程现状
灌区系统由总干、干渠、支渠、斗渠、农渠5级固定渠道组成。全灌区规划斗渠548条,总长980 km;农渠6 024条,总长2 738 km,规划斗农渠建筑物18 590座。现有骨干渠道总长767.06 km;斗渠391条,长658.70 km;农渠1 651条,长688.37 km;斗农渠共有建筑物3 725座,已老化损坏的有915座,完好率75%左右。现有斗农渠长度占规划总数的36%,建筑物数量占规划总数的20%。全灌区现有各类配套建筑物5 768座。
1.3 灌区管理
人民胜利渠灌区从开灌以来一直是专管与群管相结合。专管机构由河南省人民胜利渠管理局及其所辖的分局、管理处(段)组成;群管组织主要为灌区受益乡、村政府,建立了灌区代表大会,以行政区域为单元的农民用水管理组织。截止到目前灌区已成立了21个用水户协会组织,实际灌溉面积2.33万hm2,占目前灌区实际灌溉面积的75%,占有效灌溉面积的41.27%。
1.4 水费收取
在水费计收方面,对城市生活用水、工业用水、生态用水和具备计量条件的农业用水,实行按方收费;对不具备计量条件的农业用水,继续实行按亩定量计收水费、总进水口控制的办法,分水作和旱作,旱作灌一水收费 135 元/hm2,水稻泡田 210元/hm2,续水每次105元/hm2,末级渠系管理组织按照上述标准加20%管理费,用于管理费用支出。上游供水条件较好的,由农民用水户协会按年或半年一次性征收,供水条件较差的,按实际用水量,一水一清。
2 量水设施与水价政策
2.1 量水设施
目前,人民胜利渠灌区总干渠、干渠有量水闸门62处,流速仪11处;支渠有量水闸门89处,流速仪2处;斗渠有量水闸门969处,量水堰槽1处。这些站点主要布置在各进水口、节制闸和分界处。
人民胜利渠总干渠,沿途有跌水4个,干渠引水口5个,分干渠及支渠口6个。管理局负责对这些口门进行水量调配,全部利用闸门对水量进行计量。除干渠进水口由管理局计量外,各干渠管理单位在管辖区域内以用水协会为单位对支渠进水口进行用水计量,采用闸门量水。对于干渠开口比较多的。在其分界处修建测桥,采用流速仪量水。支渠灌溉区域在一个协会范围内的对支渠口采用闸门量水,在两个及以上的,还要在分界处利用节制闸或流速仪量水,分段计算水量。干渠加斗渠由干渠管理单位进行量水,支渠以下斗渠由用水户协会根据各自的情况进行量水。由于未级渠系工程失修和老化严重,斗渠进水闸破损,有的甚至无法控制,所以斗渠量水覆盖率和精度都很低。城市及生态用水由灌区管理局统一负责调配,水量由各闸点管理人员实时计量观测,测试设备有水工建筑物,多普勒流量计,智能型
电磁流量计等方法。
2.2 农业水价
2006年6月经省发改委批准,农业水价以斗渠进水口为计量点(包括总干斗口、干斗口、支斗口),粮食生产用水价格为0.07元/m3,其他农业用水价格为0.10元/m3,上述价格包括以斗渠进水口为计量点的末级渠系水价0.01元/m3。目前,灌区农业水价仍按此标准执行。
对用水户来说,经营服务性收费的先决条件是计量准确。现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一家一户的耕地面积不大且地块分散,末级渠系和农田水利工程不配套,灌区设施不完备难以做到分水到田、计量到户,对水费征收到户造成很大困难。灌区摆脱不了按亩均摊的收费模式,导致协会与用水户矛盾、纠纷不断,增加了管理和水费征收的难度。
3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3.1 总体目标
按照以上要求,河南省人民胜利渠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总体目标归纳如下:
第一,在实现灌区的水量总体平衡的前提下,灌区各类用水户配额用水同权同利,辩晰用水许可,促进农业节水和水资源效益的发挥,为建立明晰的用水许可和各用水户的水权奠定基础。
第二,在有利于降低总体用水成本和区域终端用水户用水成本的基础上,完善灌区水价形成机制,逐步推行分类水价和阶梯水价,促进水价合理化。
第三,在完善用水指标分配方法、实施科学用水后,优化财政用于农业精准补贴资金及用水补贴,实施农业精准补贴。
第四,试行节水奖励政策,促进灌区水资源的优化、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的同时,生态环境不断得到改善。
3.2 主要任务
3.2.1 完善基础设施,提高灌供水保证率
人民胜利渠灌区经过60多年的建设,基本达到了设计要求。但随着灌区的发展和经济社会的进步,人民胜利渠灌区的配套工程建设尚显不足。根据灌区的生产实际,人民胜利渠灌区的农田水利配套工程应从以下3个方面进行建设。
3.2.1.1 取水工程
灌区的取水许可为4.00亿m3/年,但由于引水口的游动和下切,多年的平均值均未达到取水标准,严重影响了灌区的发展和水资源效益的发挥。优化和改造取水工程,保证灌区具备一定的引水能力是发挥灌区功能、确保农田水利配套工程发挥效益的基本条件。因此,应把改造取水工程做为完善灌区水利配套工程的一项重要任务。
3.2.1.2 水资源管理
人民胜利渠灌区成功的主要经验之一就是地表水与地下水联合调配,实现了“以引黄水为主、当地地下水为辅“的用水模式,达到了“渠水补水量之不足、井水补用水之不及”效果,因而,在人民胜利渠灌区农田水利建设中实施的是井渠双配套。目前灌区的机井及设备归集体或个人所有,井灌农户只需要交纳电费,作为渠灌之补充。灌区末级群管组织井、渠不能实现统管,势必对渠灌水权、水价及补贴政策等改革造成影响。要实现本次农业水价改革的目标,必需实施井灌、渠灌用水的同步改革,实现地表水与地下水统一管理。
3.2.1.3 灌区末级渠系工程
人民胜利渠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主要在总干渠和干渠,灌区支、斗、农三级工程条件老化、建筑物配套差,完善农田水利配套工程和供水计量设施的任务较重,没有项目支撑,缺乏信息平台,计量到斗口困难较大。根据前述的农业综合水价改革的目的是通过水价改革来促进灌区的节水,水量计量只是水价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而非目的。因而,本次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应在完善灌区末级渠系工程及其配套的基础上,实施测水、量水。
3.2.2 增加计量监控设施,建设统一用水平台
按照经济实用、满足取用水管理与水权交易过程需要计量收费控制的原则,配套安装供水计量设施,所有新建、改(扩)建农业灌溉用水项目,同步建设、完善供水计量和信息系统,实现水量、电量精准计量和数据远程传输。当前在建工程中尚未配备供水计量设施的,要在竣工前抓紧改造配套到位。已建工程尚未配备供水计量设施的,要在近期内完成配套改造。最终达到全部斗口计量供水,井灌区要逐步计量到井、到户。
3.2.3 加强科技投入,稳定终端水价
要实现斗渠以上渠系的用水计量,应在常规计量设施的基础上,引进先进的遥感自动测流系统和激光技术的应用,实施自动计量;结合水量的自动调配,以信息化、科技化和现代化的管理手段,提高灌区水资源管理的效率,减轻管理人员的工作量和相应的支出,从而降低灌区运行和管护费用,促进终端水价稳定在合理的水平。
4 结语
针对人民胜利渠灌区的实际,提出了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思路,梳理了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需要从保证水源取水、统管地上地下水资源、完善各级渠系配套等基本设施的基础上,建立水量监测和调配系统,创新管理模式,稳定农业水价等工作。从试点开始,由点到线,把各级渠道配水工作,提高灌区的水资源利用率和利用效率,从而推动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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